区审批局关于撤销部分道路货物经营许可有关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天津市《关于规范开展我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履行监管职能,清理排查出超过6个月承诺期未购置车辆的零车户1116家,并将此结果函告区行政审批局,要求对名单内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零车户企业予以注销。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区行政审批局对逾期承诺未兑现购置相关车辆的企业按照承诺内容进行相应处理,对其已获得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予以撤销,并将此结果同企业名单公示告知(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