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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布“容缺承诺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13     

    根据《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非主审要件容缺后补制度>的通知》(津滨审批综〔2014〕14号),按照市审批办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要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从方便企业办事角度出发,最大程度整合申请材料,积极推行“企业承诺、容缺后补”服务措施,对主审要件齐备的,试行先予接件办理,待企业补齐材料同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经审核汇总,确定了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容缺承诺审批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容缺承诺审批事项清单(175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