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报告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我局对2017年10月16日至2018年4月15日期间办结的环评审批事项环评文件质量进行了考核,现将结果予以公布,以方便申请人自主选择环评机构。
一、本次考核共对127份环评文件进行了评分,涉及环评机构30家。
二、经综合评定,24家环评机构半年环评报告质量综合等级按平均分评定为“A”,6家环评机构半年环评报告质量综合等级按平均分评定为“B”。
三、按照综合等级先高后低、同一等级平均分先高后低、同一平均分环评报告数量先高后低的排列原则,对30家环评机构按照考核结果进行了排名,列表见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