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变更执业地点及主要执业机构
所需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申请审核表》;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仅军队机构变更到区内机构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5、委托书(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交此项材料,同时需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承诺书。
注意事项:★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及填写说明可到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领取,也可通过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zwfw.tj.gov.cn)直接下载。★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需真实有效,明确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非天津市辖区执业医师可以将执业地点变更到天津市辖区医疗机构;医师执业范围需要与拟聘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保持一致。
医师变更执业范围
一般情况
所需材料:1、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2、培训考核基地对变更执业范围人员出具的培训考核证明(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专业和考核结论等内容);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4、委托书(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交此项材料,同时需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承诺书。
注意事项:
1、申请表需粘贴照片,内容齐全。
2、培训考核要求请参照《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取得医师资格证两年内未注册申请执业注册前培训考核工作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前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津卫医政〔2015〕399号)。
3、培训考核证明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专业和考核结论、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变更为全科
所需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正在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任选其一)原件,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委托书(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交此项材料,同时需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承诺书。
注意事项:1、申请表需粘贴照片,内容齐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结论处无需填写及盖章。2、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变更后至多保留三个执业范围)。
办理地点: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受理范围:新区范围内的申请(五大开发区除外)咨询电话:022-66897958、66897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