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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办着力构建智能化、立体式审管联动体系

发布日期: 2019-11-07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衔接,日前,区政务服务办召开“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系统”培训会,邀请区发改委、区工信局等21个监管部门,40余位监管人员参加。培训现场,区政务服务办详细介绍了政务一网通和手机端移动监管功能的使用情况,并演示了监管部门如何读取监管信息、如何反馈监管结果。

  日前,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加强审管衔接,进一步明确审批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我办多措并举构建智能化、立体式审管联动体系,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即时互动、精准推送。

  一、落实审管互动信息交流制度

  通过政务一网通系统与监管部门实行网络联通,行政许可或服务事项办结后,系统自动将监管信息推送到对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可获得所有办结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审批结果。

  二、实施审批信息集中推送机制

  每月定期将审批事项基本信息、办件量、审批流程及结果进行归集、整理,以发函的形式推送至相应监管部门,确保监管事项无遗漏。

  三、首创审管联动掌上系统

  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监管码,以加密短信方式即时发送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手机端,监管人员通过“新政服”微信公众号即可获取办件详情和位置导航。

  四、建立监管信息反馈机制

  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取得行政审批决定后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承诺或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可通过“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的监管平台进行反馈,做到审批与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对未遵守承诺的行政相对人,其失信行为将录入政务服务诚信档案,今后不再适用信用承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