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顾平安:审批改革即将进入新时代
“现在的审批改革‘便利化’已触及天花板,要换挡、换频道,通过‘极简化’来推进政务服务持续改革与深化发展。”
“目前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是通过以审促管,‘倒逼’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可是效果不好,因为审批局作为一个部门,无法倒逼监管,只能合作。”
“一窗受理只解决了受理这一个环节,不是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最终要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下一步政务服务要从‘以审促管’转向‘以管促简’,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政审批‘极简化’,制作监管清单,捋顺监管体制机制,保证落地。”
——国家行政学院顾平安教授
顾平安教授表示:政务服务改革的重心将由“便利化” 转向“极简化”。政务服务改革即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有以下几个标志:
1.审批服务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从“便利化” 转向“极简化”,即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2.政务服务办理方式将发生重大改变。未来不久,一网通办、线上服务的移动政务将成为中国最具活力的政务服务方式。
3.从重系统向重平台转变。从线下到线上为主,从能办向好办、一件事一次办来转变。政务服务建设环境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来开展,即“一网通办”。
4.从重人工服务转向重智能服务。政务服务智能化将成为新的趋势,尤其是以AI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在审批服务的应用。
二、贾义猛 张郁:越考察学习越坚定
对于行政审批局模式,有三个常见性的认知误区:
1.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是“相对”而非“绝对”的;
2.片面强调或者担忧审批局做“大”做“强”,会形成“超级衙门”,然而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约”审批)和规范约束审批权(“阳光”审批);
3.将审批局神圣化或污名化,认为审批局“一建就灵”或“于法不容”,然而建“局”只是第一步(机构),行政审批改革需要职能、机构、流程、体制四维推进,深化改革需要与法治相平衡,但不能因循质量不高的法制(“部门立法”),而是需要加快优良法治的建设。
审批局改革是改革“火种”,从“星星之火”(武侯-滨海),到“燎原之势”(已扩散至29个省、市、区),并出现“外溢”效用(国外参观考察),生命力非常旺盛。
——南开大学贾义猛教授、张郁研究团队
行政审批局模式的价值:
审批局改革从整体式治理角度挑战和突破了传统治理格局,突破了条块分割,整合了同级政府不同部门的全流程全周期的审批内容,是整体治理、协同治理、无缝隙治理的改革创新,符合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大方向。
行政审批局模式的扩散:
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21个省份、5个自治区和3个直辖市均建立了行政审批局。各级行政审批局共有922个,包括12个省会城市、2个副省级城市、108个地市级、270市辖区、110个县级市、313县和107个功能区。
多考察学习更易创新成功:
2015年至2019年,各地方政府来津实地考察学习统计显示:在567个有效实地考察学习次数中,来津实地考察学习前未建立行政审批局的有315个,实地考察之后建立行政审批局的地方政府有210个。
其中只进行一次实地考察后建立行政审批局的地方政府有145个,政策创新采纳率为45.9%;实地考察次数达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市县两级地方政府共有65个,而这65个地方政府中未采纳行政审批局模式的政府只有8个,审批局采纳率高达87%。可以发现,考察学习次数越多,地方政府采纳政策创新的意愿越强,政策创新采纳率也就越高。
三、杨书文:整体型政府是未来方向
从服务供给视角来看,目前我们只是政府自上而下的改革,对企业、社会组织的需求调研不够充分,然而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要更多的从民众视角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诉求。
要以建设整体型政府为目标,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不同层级或同一层级治理的整合、治理功能的整合以及公私部门之间的整合。
——天津财经大学杨书文教授
整体性治理包括五个内容:
以公民的需求和问题为治理导向;
合作性整合;
注重协调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关系;
注重信任、责任感与制度化;
依赖信息技术的利用。
整体性政府视角理论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几项改进措施:
继续加强顶层设计,持续精减权责清单。
持续推进审批标准化、规范化。
建立各地区政府职能部门间全方位信息交流制度,分享好的经验,共同推进国家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
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
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抓住新基建的机会,完善政务服务全国一网通办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四、宋林霖:别气馁,审批局模式是对的!
实践证明,行政审批局是符合现代政府治理要求的,各地要坚定信心继续往前走。
行政审批局外部环境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呵护和宽容:一是上级领导的持续高度重视,二是对一线改革执行者给予政策、法律的保护、科学的绩效激励和全面的人文关怀。
——天津师范大学宋林霖教授
行政审批局属于横向型结构,特点是跨部门合作,在结构上有以下四点突破:
横向型结构是以顾客需求导向,调节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先锋部门;
填补了横向协调机制的不足,带动了政府对管理技术规范和革新的高度重视;
为打破审批技术的专业黑箱与部门壁垒,提供了强大的、可持续博弈的权力基础,对重复、交叉、相似、隐蔽的审批职权进行再整合;
审批局剥离了原职能部门的审批权限,倒逼原职能部门由“审批式管理”转变为“监管式服务”。
宋林霖教授表示:行政审批局发展一般要经历四个阶段:
始创阶段▶▶聚合阶段▶▶正规化阶段▶▶精耕细作阶段
在发展过程中,行政审批局内部要持续创新,强化管理,增强部门的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