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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荣誉更要责任】《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党员示范岗设岗定责实施意见》发布

发布日期: 2020-08-05     

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党员示范岗设岗定责实施意见

为增强区政务服务系统窗口单位的党建引领作用和党员示范岗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关于在区级机关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党员示范岗设岗定责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党员“用心干事”“用力干事”“用情干事”观念,使党员真正成为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的中坚力量。

二、党员示范岗设置范围

在新区范围内各类代表政府履行利企便民服务职责的窗口单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出入境服务大厅、婚姻登记中心、殡葬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服务大厅(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的咨询台、接件窗口、电话接待、审批后台、志愿服务等岗位明确设立党员示范岗,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工作职责,实行挂牌上岗,把懂得热情服务、使用规范用语、能够微笑服务、暖心服务、细致服务、真诚服务的党员安排在这些岗位,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展示党员形象,贴近政企关系,带动窗口工作人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三、党员示范岗岗位职责

1.带头站稳政治立场、塑造忠诚品格、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标杆和模范。

2.带头学习党史党章、党的创新理论和治党建党的法纪法规及制度,做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执行党的决议决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标杆和模范。

3.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廉洁履职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与服务对象发生非公接触,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做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克己奉公、敬畏法纪、阳光履职的标杆和模范。

4.带头贯彻落实新区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着眼新形势,树立新理念,对标先进发达地区的新经验、新做法、新举措,做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流程再造、改革创新、优化服务的标杆和模范。

5.带头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审批服务所需的政策法规、操作规程、业务常识及行业规范,做到精通本职的、掌握共同的、了解相关的,做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业务精湛、一专多能、独当一面的标杆和模范。

6.带头践行党的为民服务宗旨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做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一口清”、“问不倒”、“零积压”、“零投诉”的标杆和模范。

7.带头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坚守文明准则,落实文明要求,把文明审批服务贯彻到具体工作的点点滴滴,努力做创建文明窗口、树立文明形象、践行文明行为、传播文明风尚的标杆和模范。

8.带头遵守《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守则》20条,双手接件、起立迎送,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做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热情服务、微笑服务、耐心服务、优质服务的标杆和模范。

9.带头叫响“我就是营商环境、我代表滨海形象”,以感恩之心对待投资兴业的企业,以敬畏之心对待办事咨询的群众,弘扬“马上办、钉钉子、敢担当”精神,做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标杆和模范。

10.带头把党员身份亮出来、责任义务摆出来、良好形象树起来,勇于做最艰苦的工作,担最繁重的担子,完成最具风险和挑战的任务,做滨海新区政务服务系统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机时刻豁得出来的共产党员的标杆和表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高度重视。各窗口单位要精心组织,发扬民主,设岗亮牌,听取意见,注重工作实际和群众满意度,安排业务精湛的共产党员到示范岗上,引导党员以党建带业务,发挥模范作用,践行入党承诺,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民、高效、有温度的服务。

2.模范带头,争创一流。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各窗口单位党员示范岗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以“马上办、钉钉子、敢担当”的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扛起党员示范岗的使命担当,做好党员示范岗的标杆和表率。

3.集中宣传,引领示范。区政务服务办、营商环境办每年将开展优秀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并广泛宣传党员示范岗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好做法好经验,激励广大窗口党员干部向榜样学习,向标杆学习,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勤于钻研,甘于奉献,在群众中做表率,为党组织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