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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事业单位也能简易注销了!这场培训会保准教会你→

发布日期: 2020-10-29     

为落实我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协助各主管部门完成对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撤并工作任务,昨天(10月28日),区政务服务办审批五室组织召开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会,区市场局、区人社局等近40个有关单位、7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针对事业单位整合撤并过程的具体问题,审批五室薄丽美、李青深入解读了法人登记办理流程及要件,全面介绍了简易注销适用条件及要求。

薄丽美介绍说:“为保障此次事业单位改革平稳过渡,确保工作无缝、稳定对接,建议主管单位先行申请设立登记,完成被整合单位的人、财、物划转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注销登记,确保职能工作持续开展。”

培训会上,审批人员还为大家带来了好消息:按照“一制三化”和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因合并、分立且权利义务有承接的单位,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事业单位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和《公告凭证》,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适用承诺书》,承诺办即可,极大方便了申请单位。

本次事业单位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培训会及时解读最新政策、解答疑难问题,收到了良好效果。“这次培训太及时了,单位撤并,我们正一头雾水,不知道怎么办手续……”“不用到处问了,讲得非常明白!”参会人员纷纷表示。

简易注销

对因合并、分立且权利义务有承接的单位可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单位自查承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适用承诺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 存在涉案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协助调查的;

• 其举办的事业单位未办理注销登记或未办理举办单位变更登记的;

• 其举办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等未办理出资人变更登记或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所需材料: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 批准合并、分立的文件

• 权利义务承接证明: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适用承诺书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事业单位印章

• 申办行政许可项目承诺书

• 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登录滨海新区政务帮办平台,首页搜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在线查看办事指南,下载申请材料表单及填写说明。

2、申请单位通过“事业单位在线”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址:http://www.gjsy.gov.cn/。(注意:系统现在需通过二维码图片登录)。

3、专网预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可至大厅现场递交纸质材料,或通过EMS邮寄纸质材料至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