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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赋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事项委托下放中塘镇

发布日期: 2022-04-08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17〕34号)和《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滨党发〔2022〕5号),拓展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完善基层政府政务服务功能,加大对街镇赋能赋权力度,区政务服务办与中塘镇人民政府于4月7日正式签订委托书,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委托下放中塘镇实施。

上门问需,摸清街镇困难需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事项已实现极简化审批,审批人员多次实地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和需求,综合考虑事项审批难度、发生量、辖区业态特征、发展需求和承接能力,最终确定委托下放。

审管联动,助力街镇经济发展

主动对接区应急局,探讨事后监管职责划分,通过赋予中塘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执法权限,最大限度激活街镇经济管理权,实现审批与监管保持一致、高效联动。

跟进指导,确保下放事项接稳办好

进一步完善审批联络机制,协助开通网上审批端口,通过法律法规讲解、审批案卷分析、流程现场演示等内容多样的培训方式等形式上门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事项跟踪指导服务,共同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

自5月1日起,中塘镇将独立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审批,实现该事项“就地办、马上办”。今后,区政务服务办与中塘镇将进一步完善审批联络机制,做好事项跟踪指导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创造条件,向街镇赋予更多的区级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