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等级评定办法”)等文件,我办对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结的环评审批事项的环境影响报告的质量进行了考核,并根据报告的考核结果对其编制单位进行了等级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布,以方便申请人自主选择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一、本次共对39份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了考核,涉及18家编制单位。
二、经综合评定,2家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按平均分评定为“A”,5家按平均分评定为“B”,7家按平均分评定为“C”,4家按平均分评定为“D”。
三、按照综合等级先高后低、同一等级平均分先高后低、同一平均分环评报告数量先高后低的排列原则,对18家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按照等级评定结果进行了排名,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