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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2022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落户今日开办!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日期: 2022-07-26     

2022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落户7月25日正式开办,本次积分落户10月31日停止申请。

区政务服务办组织各联办部门就往期申报积分落户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只要持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就可以加分吗?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在紧缺职业目录内,可以加紧缺职业(工种)分吗?

不一定。申请人申请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的,除了符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积分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予以积分↓↓↓

三、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加分?

申请人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予以积分,通过评审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予积分。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能够查询到,且类别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相一致的,予以积分。

四、社会保险分值如何计算?

五、婚姻情况如何加分?

积分申请人配偶为本市在职职工,且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的,予以确认婚姻情况积分。申请人配偶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计算配偶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六、租房、买房如何加分?

分为租赁居住(租赁住房)、购房居住(自有住房)积分。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七、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