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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新规实施后,在新区设置娱乐场所有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 2024-01-11     

近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新设立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距离及测量方法的通知》。通知中规定我市新设立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的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概念解读

1、娱乐场所: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如KTV等);游艺娱乐场所是指通过游戏,游戏设备提供游戏,游戏服务的经营场所(如电玩城等)。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

3、学校:取得教育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资质,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学历教育机构,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等,校外培训机构不在此范围内。

4、幼儿园: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资质的各类公办、民办幼儿园(托儿所,小饭桌等不属于幼儿园)。

有何变化

1、对于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由原来的“中学、小学校园”200米周围不得设立,更改为“学校、幼儿园”200米周围不得设立。

2、娱乐场所距离学校、幼儿园不得少于200米的测量方法,由原来的直线距离测量更改为了“场所主出入口中心点,至学校、幼儿园正常通行的任意出入口中心点之间,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

关于娱乐场所设置

娱乐场所选址有何要求: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周边200米之内不得开设歌舞厅;游艺游戏场所与中小学校门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3、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娱乐场所内部设置有何要求?

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须具备下列条件:

1、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每个包厢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

2、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必须有透明门窗;不得有内锁装置;

3、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灯光、音响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文化部行业标准。

开办娱乐场还需满足什么条件?

开办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须具备下列条件:

1、使用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办公、仓储不包括在内;平均每台机器占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2、游艺区和游戏区分开设置;

3、游艺娱乐场所内不得设置包厢(间)和暗房。

开办娱乐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开办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须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书

2、承诺书

3、登记表

4、营业执照

5、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

6、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特别提醒

2022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不再将获得消防许可、环保达标作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娱乐场所的前置条件。